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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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推荐,老板一家人都超级好,还帮忙买土豆,来回接送到火车站,唯一不足的是老板娘我们住两天都没有吃你家的早饭哦,其他人都有,唯独我们没有哦,下次补起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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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和老板娘都好热情,给我们接送火车站,下雨了给我们雨伞,介绍了当地真心便宜的饭店早餐店之类的,没事可以跑下来聊天喝茶,很有家的感觉,真心舍不得走,行程太急只能住两天,太可惜了,下次会带不同的人进来和推荐去丽江的朋友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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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人很好,住在老板那里很省心,可以直接在老板那里报团游玩,老板还接送火车站,真的觉得很贴心,是出行朋友不错的选择!